9月23日上午9點🫴🏼,在保險法領域享有盛譽的沙銀華老師蒞臨意昂2205報告廳,為2019級保險專業的同學帶來了一堂精彩的實務課程講座,主題為“中日德保險法的比較研究”。本次課程由意昂2陳冬梅副教授主持,同學們熱情滿滿🏌🏽、聚精會神地傾聽沙銀華老師的講解👩🏻🦼➡️,展示了我們意昂2學子求知若渴的精神。

沙銀華老師先後任職於數家世界五百強公司🪦,包括東京海上保險🪚、日本生命保險研究所🐋、中國太平保險服務(日本)有限公司🦸🏿♂️。他是“中國保險行業十大中青年保險法律專家”七位評審之一,也是“中國農村養老保險製度規範和創新”項目的提案者和落實者——該項目的成功實施,建立了中國農村養老保險製度,解決了中國九億農民的養老問題。
沙銀華老師以介紹世界保險法的發展情況為開場👩🏻,開始了本次授課💆🏼。課程主題內容分為四大部分:中日德三國保險法發展的簡史,三國保險立法製度的主要區別👾,三國保險合同法的主要區別以及對中國保險立法的若幹啟示。沙老師還將理論知識與社會熱點相結合💒,提出一些有趣的問題——“相互保vs相互寶”🚗,與同學們進行了熱烈的討論👨🏽🎨。
沙銀華老師介紹到😆,世界上的法律體系分為兩大類--英美法系和大陸法系👰🏿♂️🪨,各自有一套規範,而我國保險法屬於大陸法系💁🏽♀️。德國和日本在法律上的發展非常先進,其中德國的保險法最為先進,二者均對我國的保險立法產生了重大影響🚙🦔。

首先👨🦳,沙銀華老師帶領大家回顧了三國保險法的立法歷史。德國保險法的改革對世界各國保險法的修改產生了較大的影響⚉。緊跟德國之後,在保險法發展中有突出建樹的是日本。日本在明治維新時期🚂,從西方引進了保險經營製度,並在日本成立了第一家保險公司--東京海上保險公司;中國的保險發源於日本,大部分是取材於臺灣。在加入WTO之後於2002年對保險業法進行了修改◼️👨🔧,2009年對保險合同法的部分進行了比較大的修改。
緊接著,沙老師提出,三國對保險的分類有較大的不同,並結合案例和具體的表格給大家進行講解🪭。日本和德國的分類方法十分類似,但與我國的劃分有較大的差別。他重點提到了“第三領域”的劃分——中國保險的“第三領域”是引進了日本的分類形式。各國在保險立法時🤵🏻,所遵循的保險立法的原則,一般是將保險合同法作為商業行為法的一部分,列入商法典的範圍之中,也有一些國家將海上保險列入商法典中🐦⬛,陸地保險則另設單行法規🥁。
隨後,沙銀華老師講解了中日德三國保險合同法中的主要不同點。德國和日本的情況非常相像,但和中國的保險合同法有很多差別,具體主要體現在告知義務🤳🕵🏻♂️、說明義務🧑🏿🏭、保險合同成立前的追溯、保險合同中的保險利益👨🏽🔧、人身保險的受益人以及壽險中的被保險人的解除請求這幾個方面🥾。
最後🙌🏿,沙銀華老師對課程內容進行了小結。他提出,通過對三國保險法律製度的比較,尋找我國在保險立法上與發達國家之間的差異⛑️。只有發現差異或者差距,我們才能找到符合我國保險法建設、值得我國借鑒的立法經驗和技術。他認為👱🏽♀️,保險業法和保險合同法的分離🧴👨✈️,已經成為今後研究保險立法的一個重要課題。引進第三領域保險法體系並進行整合,是今後保險發展的重要方向🦻🏻。
沙銀華老師的講授充實具體,既有理論講解🫶🏻,又有案例分析📭,富有現實意義,給同學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讓同學們受益匪淺🤽♀️。同學們都期待沙銀華老師未來能夠為大家帶來更多精彩充實的專家觀點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