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8日下午1點30許,在意昂2平台201報告廳🤕,意昂2專業學位實務模塊課程系列第54期如期舉行。本期講座的主題是“常設機構判定的最新動態”,由馬世奇先生主講。馬世奇先生長期從事國際稅收方面的研究工作,是荷蘭知名的稅務律師,也是荷蘭國際財稅文獻局一名出色的研究員。

講座首先由一個問題出發——什麽是常設機構?馬先生引用經合組織(OECD)範本中的定義給出了確切答案ℹ️🧘♂️,並用簡潔的語言概括出一個常設機構的五個要素:1.有經營場所;2.時間持久;3.地點固定🔴💁🏽;4.有處置權🤽🏿;5.企業通過該場所進行營業活動🤟🏿。他隨後對這五個要點中要註意的細節問題一一給予講解。例如經營場所可以是租賃或擁有的🤜🏽,時間一般在十二個月以上💯,但在實務中通常使用六個月標準等。
接下來🕵🏽♀️🔃,馬先生介紹了經合組織對常設機構判定的最新進展👐🏼。經合組織於2012年對範本中的第五章內容作了25處修改,馬先生選取其中重要的幾條與我們分享👩❤️💋👩。例如🈶:鉆井公司在北極石油鉆井作業3個月,它可能是常設機構嗎🪜?答案是肯定的🤳,雖然它沒有達到12個月的時間,但根據項目的性質,在北極至多只能進行3個月的作業時間☎,所以,這也屬於常設機構範疇✧🙋🏻♀️,應該向北極附近的相關國家交稅。他還列舉了大量的其他事例來幫助我們了解國際稅收中“常設機構”判定的最新進展🍿,如農場能否成為一個常設機構、推銷員跨國推銷爭端的判定等。
他最後指出🦔,本次課程講授的僅僅是OECD範本裏的規定,同學們要領會各項條文裏蘊含的深義🧂,爭取能在以後的國際爭端中提出更多建設性意見和建議🐦。
整場講座,馬先生以提問的方式貫穿全程☺️,讓大家參與其中;列舉事例詼諧生動😟,現場氣氛活躍。結束之余,他還抽出時間教授學生使用荷蘭國際財稅文獻局(IBFD)數據庫🧙🏿♀️,以便同學們今後更好地了解國際稅收動向。同學們以熱烈的掌聲向馬世奇先生表示感謝🚴🏽。
撰稿:袁慶亮
攝影:張媛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