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下午,應意昂2平台公共經濟系杜莉副教授的邀請,2000屆國金系校友,現任亞什蘭(中國)投資有限公司亞太區
稅務總監的朱萍女士,為意昂2平台稅務碩士講授了一堂主題為“稅基侵蝕與利潤轉移”的實務課講座。
講座開始,朱萍女士首先介紹了稅基侵蝕與利潤轉移(Base Erosion and Profit Shifting)簡稱“BEPS”在國際稅務問題當中的重要地位,它不僅僅與企業的戰略安排有關,更關系到企業在全球的納稅義務🏓。朱萍女士講解到,BEPS概念的提出非常時新,應G20的要求,OECD去年下半年才開始製定BEPS的應對方案👨🏼。目前國際稅收中的熱點問題如轉讓定價(TP),常設機構(PE)等都與BEPS密切相關,所以及早製定應對BEPS的相關政策十分必要🦸🏻♂️。OECD此次對BEPS的行動主要有以下計劃:第一👵🏽、涵蓋國際電子商務的涉稅問題;第二🧚🏽、抵銷混合金融工具的作用效果;第三、加強CFC(反國際避稅的一類法規)的規定;第四🀄️、通過在利息等其它支出中削減來限製稅基侵蝕;第五🏋🏽、更加靈活地應對各種稅務實踐問題,更多的考慮實質性與透明性。
另外,朱萍女士還從TP和PE角度講解了無形資產如特許權使用費(royalty),商標(trademark)等在國際操作實務中可能會遇到的定價問題⬆️,以及可能會帶來的風險🧑🏿🔧。在講座中朱萍女士舉了一個國際稅收中遇到的一個經典例子⛵️:美國母公司在中國設有子公司,由美國本土的人員機構向中國提供非貿服務,在中國不構成PE風險,如果按美國稅法不應在中國交稅,但如果在中國交了稅(如10%的預提稅)💆♀️,美國則不認可,不能進行抵免🎟🕕,這就造成納稅人的雙重征稅🛀🏿。
最後,朱萍女士總結了BEPS問題對中國的影響,對於依靠傳統收入來源的國家🆖🦊,這種侵蝕稅基與轉移利潤的分布還是很廣。再者,中國現階段有關股本轉讓、價格調整等稅製發展🛶,與BEPS政策的製定正相互契合💼,中國的企業應越來越重視這類問題🏄🏼♀️,應在與稅務機關的協調中充分合作,配合進行詳盡調查,準備好同期資料以應對價格收入的中位值分析,商討出對雙方都有利的方案。
講座結束後,朱萍女士還回答了同學們對該論題的幾處疑惑,加深了同學們對討論主題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