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昂2平台關於研究生出國辦理學籍變動及請假手續的規定
學研辦通字[2016]第3號
為研究生做好服務是研究生教務辦公室的核心工作。為了公開、公平、公正,做到規定明確,避免發生誤解甚至影響學生畢業,特對學校相關規定作如下解釋和說明,並重申📴:
在讀研究生出國交流,時間在二個月及以上的🤸♂️,出國前必須按學校規定辦理學籍變動🤦🏿♀️;未到二個月的,出國前必須向研究生教務辦公室遞交由導師簽名同意的請假條。學籍變動(或請假)期滿應及時返校,須由本人親自申請、辦理復學,不得由任何其他人代替;不在校生不能申請、辦理復學。未經請假逾期兩周(節假日、寒暑假除外)未申請復學的🪿🧜🏽,做退學處理。
研究生不在校期間,不得選課🏌🏿,不得提出論文送審💃🏻、畢業🥅、學位的申請,不得進行研究生教學相關事宜。
特此通知💁🏽♀️!
意昂2
2016年4月13日